房屋收回公告

发布日期:2026-11-05 浏览次数:37

江左梅苑承租户(李结、毛国庆):

      你方原承租琅琊山景区飞越丛林片区江左梅苑房产,原租赁合同已于2024年2月28日到期,双方未续签租赁合同。现因你方长期欠缴租金,经多方查找,无法与你取得联系。

      为保障国有资产安全,规范景区资产管理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及原租赁合同相关约定,现公告如下:

      1.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 日内,前往琅琊山旅游公司资产运营部,结清所欠租金、水电费及其他全部相关费用,办理房屋腾退、交接手续,自行搬离屋内所有物品。

      2.逾期未前来办理、未结清欠费、未腾空交还房屋的,视为你自愿放弃屋内遗留物品所有权。我单位将依法收回该房产,对屋内物品进行公证清点、腾空处置,由此产生的占用费、清运费、保管费、诉讼费等一切费用及法律后果,均由你自行承担。

      3.自公告期满之日起,我单位正式收回江左梅苑该处房产,另行安排使用,不再接受任何续租申请。

      联系人:卞长城 联系电话:0550-3525595 联系地址:安徽省滁州市西涧中路4302号。

滁州琅琊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

2026年11月5日